112-1學期大專弱勢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學務處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12-1學期大專弱勢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一、申請資格:學校公告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所定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下資格(以下簡稱符合就學貸款資格)學生。
二、申請時間:112年9月10日至112年10月10日止,可將申請文件郵寄(輔英科技大學-學務處原資中心)或臨櫃(行政大樓3樓-原資中心)繳交資料。若經初審需補正資料者,需於10月20日前完成補正作業,請同學注意申請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文件:
(一)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
(1)申請書(2)租賃契約影本(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4)身分證明。
(二)符合就學貸款資格學生:
(1)申請書(2)租賃契約影本(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4)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聯絡人:林宜安
聯絡人Email:AA430@fy.edu.tw
聯絡人電話:07-7811151 分機: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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