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相關事宜—教務處 課務註冊組
一、學位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
(一) 6月13日(畢業典禮當日)領取
1、應屆畢業生於8:00~12:00領取,領取學位證書地點詳見附件1;若尚有未歸還物品、款項者,請同學至負責單位完成歸還等事項後,持其已歸還證明單向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領取證書。
2、日間部延修生、日碩士班畢業生請於8:00~12:00至課務註冊組領取【碩士班畢業生需辦妥離校手續】。
3、進修部延修生、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請於8:00~12:00至進修業務組領取【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需辦妥離校手續】。
(二) 6月15日起領取
1、日間部畢業生請至課務註冊組領取,進修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業務組領取。
2、本學期修習上課週數18週之課程者,於7月17日起領取證書。
3、修習本校暑修班課程之畢業生,於9月21日起領取證書。
二、學位證書領取注意事宜
(一)依各階段領取證書日期之前一日,統一公布畢業資格審核(複審/延後複審)結果,請務必預先上網確認,若有疑問可逕洽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
應屆畢業生查詢路徑:本校網頁/學生專區/資訊系統/新版校務資訊系統/2.查詢/2.1.7畢業審核結果報表
(二)畢業生統一自畢業典禮(6/13)起開始領取學位證書
(三)畢業生請攜帶身分證,憑之領取證書,領證人請務必確認證書上個人資料是否無誤後再領取。
(四)畢業生若延至6月尚有物品、款項未歸還,當同學後續完成歸還事項後,請持負責單位開立之已歸還證明單,至課務註冊組/進修業務組領取學位證書 【預定於本學期第13週公告未歸還物品、款項等事宜及學生電子信箱通知,請逕上網查詢:本校網頁/學生專區/電子信箱/學生電子信箱】。
(五)日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須於8月3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領取學位證書;請依前述各階段領取證書日期,持辦妥之「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領取學位證書(表單下載網址:行政單位/教務處/表單下載/學生相關表單(碩士學位)/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
三、其他事項
(一)若本人無法前來領取,請填寫委託書(如附件2),經本人親自簽章後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須出示身分證;委託書上請填寫委託代領原因、雙方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電話。
(二)未能到校領取需通訊郵寄者,請另附回郵信封【尺寸22.9cm×31.5cm以上大信封袋、貼足92元掛號郵票或預購包裹交寄,需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並提供本人身分證查核或隨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證書影本若需加蓋證明戳章者,請攜帶證書正本及影本,日間部畢業生請至課務註冊組辦理,進修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業務組辦理。
聯絡人:課務註冊組(日間部學生) / 進修業務組(進修部學生)
聯絡人電話:課務註冊組(分機2110,2120) / 進修業務組(分機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