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 跨領域學分學程_結業申請暨修讀/修畢獎勵金開始申請!—教務處 課務註冊組
一、學程結業申請時間及流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02前受理學程結業申請。
2.申請流程(申請結業及審核流程請詳見附件1):請同學填妥「跨領域學分學程結業申請表」(附件2)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向學程負責單位申請,待審核通過後,由學程負責單位製作結業證明書並發予同學。
★證明書如有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請同學妥善保存。
二、學程修讀/修畢獎勵金申請時間及流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02前受理學程修讀/修畢獎勵金申請。
2.申請流程:請同學填妥「學生跨領域學習獎勵金申請表」(附件3),向學程負責單位提出申請,經學程負責單位及教務處審查通過者,始核發獎勵金;教務處預計於學期第10週前公告通過名單,請同學於【跨領域學習專區】查詢。
※註2:申請修畢獎勵金者,可檢附審核通過之「跨領域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核准影本),無須再填寫課程名稱。
★申請修畢/修讀獎勵金之同學,須為申請當學期之已註冊在學生。
★申請修畢/修讀獎勵金之同學,須先加入該學程,未加入學程者,不符合獎勵金之申請資格。
3.申請獎勵金時,請同步上網建立或更改個人帳戶資料,俾便辦理撥款事宜(附件4)。
※學生銀行(郵局)帳戶:🔗校網/學生專區/資訊系統/學生資訊服務/3.登錄/3.2教務登錄作業/3.2.4學生銀行帳號
4.跨領域學習獎勵金申請資格及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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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類別 |
獎勵金類別 |
申請資格 |
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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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學程 |
修畢獎勵金 |
核准修讀後,修畢該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及學分。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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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學程 |
修讀獎勵金 |
核准修讀後,完成該學程應修學分達1/2以上且及格。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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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畢獎勵金 |
核准修讀後,修畢該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及學分。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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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學程 |
修讀獎勵金 |
核准修讀後,完成該學程應修學分達1/2以上且及格。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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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畢獎勵金 |
核准修讀後,修畢該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及學分。 |
2,000元 |
※同一類學程之修讀獎勵金至多獎勵乙次、修畢獎勵金至多獎勵二次。
※為鼓勵學生提前規劃修習進度,學生不得於同一學期同時申請核發同一個學程之修讀獎勵金與修畢獎勵金,若同一學期完成,則擇優核發修畢獎勵。
5.本獎勵金經費來源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預算有限,請儘早申請(經費用罄將停止受理申請)。
聯絡人:日間部課務註冊組/進修部進修業務組
聯絡人電話:日間部分機2110 / 進修部分機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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